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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商标法与美国商标法的区别

发布日期:2020-09-21 作者: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目前我国对外出口贸易的国家中,美国市场是非常巨大的,也导致了许多企业选择注册美国商标。中国商标法与美国商标法有很大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对于我们顺利注册美国商标有极大的作用。下面就随赛贝小编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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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商标法坚持商标注册原则。商标权应按照适用的商标法的规定通过提出申请来获得。或者,对于简单的解释,根据适用的商标法的规定提交了最早的商标申请的,将被授予商标权。


美国的商标法遵循商标使用原则,这与中国的做法不同。根据美国的商标法,商标用于识别商业交易中的商品或服务来源,以防止客户对此类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任何混淆,从而防止卖方的利益和买家将受到保护。商标权的采购基于商业惯例。没有商业交易,保留任何商标都毫无意义。因此,商标始终与商品和交易相关联。正是在这种哲学下,商标的存在意义在于其使用,根据美国商标法,在先用户有资格享有商标权。因此,在美国采购商标受到这样的判断标准,即谁被证明是第一个用户。


在美国,即使没有注册,使用中的商标也受到国家普通法的保护。尽管如此,美国的商标法也提供了联邦注册保护。只有在跨州使用的商标才有资格申请美国商标法下的联邦注册保护。


与国家普通法下的保护相比,联邦登记保护具有许多优势。例如,受联邦注册的商标可能适用于抵制美国境内任何及所有后来的善意使用,而普通法权利仅适用于实际使用该商标的区域。在美国境内的任何人都应该知道美国联邦注册商标,因此不得使用任何会导致消费者混淆的其他相同或类似商标。其次,美国联邦注册商标持有者,通过提交美国联邦商标注册申请美国联邦法院的管辖权是合格的。美国联邦注册商标将成为任何第三方在注册后5年期限内提出的任何质疑的无可争辩的商标。美国商标联邦登记系统允许申请意向使用商标,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最多可以有3年的期限将任何此类意图使用商标转让给实际使用中的商标。


美国商标注册程序相对复杂,准备在美国申请商标的中国企业或个人,在提交申请前需要仔细检查准备申请的商标、选择符合规范的商品/服务以及采用适合的提交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避免商标审查中下发审查意见,确保商标的顺利注册;已经申请美国商标或已获得美国注册商标的中国企业或个人,在美国商标有效期内使用时需要重视并及时关注自己商标的最新状态,避免商标因疏忽而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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