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放假公告:赛贝平台将于2024年5月1日至5日放假,共5天,5月6日正式上班。期间会暂停处理部分业务,客服会间歇性处理部分工作,紧急情况也可微信语音联系客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祝新老客户假日快乐!
云端知识产权大平台

注册日本商标时该如何选择商标分类?

发布日期:2020-08-19 作者: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需要选择一个或多个商标分类,由于每个国家的商标注册制度有所不同,在选择商标分类时也各有事项需要注意。那么注册日本商标时该如何选择商标分类呢?


6-1


日本专利局(JPO)公布了“商品和服务的可接受说明”清单,并严格遵守了这一清单。即使是符合尼斯分类(NCL)国际标准的商品和服务的描述,也常常被反对在日本。因此,应尽可能使用JPO的可接受的说明。


如果实际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JPO的可接受说明,则应特别列出商品或服务,并附有商品或服务的详细说明,包括小册子或网站打印输出等文件,以便审查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商品或服务。


在检控期间,申请人可以更加狭义地限制商品或服务的描述,但不能扩大描述或将描述转移到不同的商品或服务。考虑到这一点,建议在提交时包括商品或服务的广泛识别,以便支持未来的限制,特别是当实际的商品或服务与JPO的可接受的描述不符。


日本申请商标时指定的商品/服务的个数不会导致官方费用发生变化。即指定一项商品/服务与指定所有商品/服务所需要的官方费用相同。但是指定的项目越多,因为在先商标而被拒绝注册的可能会也就越高,此外还可能由于对商标的使用存在合理怀疑而被发出拒绝理由通知。不仅如此,注册之后,被第三人提撤销三年不使用的可能性也越大。

深圳市鼎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823759043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2016 粤ICP备200574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