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端知识产权大平台

美国商标注册与中国商标注册的几大区别

发布日期:2020-07-01 作者: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我们在昨天的文章中谈到了中美两国商标审查制度和内容有所不同,中国商标注册实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而美国商标注册则没有这两种审查形式之分,而是一并进行审查。详情可查看《美国商标注册审查与中国商标注册审查有何区别?》


除了商标审查程序和内容之外,美国商标注册和中国商标注册还有哪些区别呢?


1-1


一、商标申请原则


中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即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美国:商标注册实行“使用在先”原则,这是指二个或二个以上用于同一品种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之间的产品生产或销售日期的先后,其生产和销售日期在先的,称为“使用在先”。采用“使用在先”的做法实际上是通过使用,获得商标专用权,先使用者可优先获得专用权。


二、商标被驳回后的救济程序不同


中国:申请被驳回,申请人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果申请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驳回复审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以上时限均不可以延期。


美国:商标被驳回后,自审查意见书邮寄之日起的6个月内,申请人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的,需向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同一审查员提交驳回复审申请书。在该期限到期之前,申请人可以随时申请延期6个月答复官方。如果申请人的复审理由不能获得审查员的支持,申请人仍然不服的,才可向美国商标审判委员会TTAB提起上诉。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该程序并非诉讼程序。


三、商标注册资料不同


申请中国商标注册,只需要根据商标申请主体的不同提交相关资料即可。


由于美国商标更看重商标的实际使用,因此无论是选择哪种申请方式注册美国商标,都需要提交美国商标使用证据,只是提交的时间有所不同。


四、异议程序不同


中国:商标异议程序相对简单。商标被初步审定后,有30天的异议期,该期限不得延长。异议人提交异议书以及被异议人提交答辩书之后,商标局将对该异议做出裁定。如果当事人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 收到异议裁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果对复审不服的,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被异议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异议答辩,商标局将依职权做出裁定。


美国:商标被审查合格后,也有30天的异议公告期,但是该期限可以要求延长。异议程序非常复杂,有“小诉讼”之称。通常分为4个阶段:阶段为被异议人提交异议答辩阶段,期限40天。第二阶段为双方质询阶段,期限为180天。第三阶段为双方质证阶段,期限为75天。第四阶段为法官 审判裁定阶段。美国的异议案件由专门的审查机关进行审查,即美国上诉审判委员会。值得注意的是,异议程序一旦开始,任何一方当事人无任何正当理由,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相应的行动的话,美国上诉审判委员会将视为当事人自动放弃申请或者异议。


五、商标的使用不同


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商标法并未明文规定需要在注册商标旁边标注注册或者圈R,而是说如果使用注册商标需要标准注册或者圈R的时候,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换言之,一个商标注册了也可以不标注册或者圈R符号。


美国商标法规定,获得注册的商标必须在商标图案上加“注册商标”字样或®标记。


以上就是中美两国商标注册方面存在的一些区别,此外,两国在商标权利维持上也有一些差异,中国商标注册成功后只要合法合规使用即可。而美国商标注册成功后第六年届满前一年内(即商标注册后的第五年到第六年间)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使用声明,声明该商标在商业中继续使用在指定商品/服务上,或声明注册人未使用该商标是基于其他特别事由,并且这种未使用并不意味着放弃该商标。否则,自注册日满六年时,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主动撤销该商标注册。


由此可见,中美两国的商标注册制度和内容还有是有大的差别的,大家在申请美国商标注册之前最好先了解下相关的内容,也有助于我们更顺利的注册美国商标。

深圳市鼎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823759043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2016 粤ICP备200574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