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号:25-cv-11087
品牌原告:Monster Energy Company
起诉类型: 商标+版权
起诉日期:2025-9-15
代理律所:GBC
据赛贝了解,Monster Energy每年都会发起TRO诉讼,截止到现在,已经有1259家跨境店铺栽在它手上了。
是全球知名的能量饮料大牌,2002年就推出了首款 MONSTER ENERGY® 能量饮料,现在业务铺遍全球,一年能卖 67 亿多罐,零售收入超 140 亿美元,在美国能量饮料市场排第二,全球也稳居第二。别以为它只卖饮料,人家围绕 “极限运动文化” 搞出了全品类周边,T恤、卫衣、背包、头盔、滑板这些户外装备,水杯、帐篷这类家居用品,甚至耳机、遥控车都有,品类杂得很,卖这些的卖家都得自查。而且它还赞助 UFC、MotoGP、X Games 这些顶级赛事,超 430 个职业运动员都带它家标志,“MONSTER” 字样和绿色爪形图标在年轻人里辨识度特别高。
官网:https://www.monsterenergy.com/
案件涉及原告30余项美国注册商标,像“MONSTER”“MONSTER ENERGY” 这些文字商标,覆盖范围广得很 —— 第 32 类的能量饮料、无酒精饮品,第 25 类的服饰,第 18 类的运动包、背包,第 9 类的头盔、耳机,第 16 类的贴纸、海报都算。还有那个绿色爪形图标,单独用或者跟文字组合用,在营养补充剂、珠宝、帐篷这些品类上都有注册。未经授权,卖家近似使用这些商标均可能构成侵权。

案件涉及原告 “带锯齿边缘的stylized爪形图案”,早就在美国版权局注册了,原始版权号 VA 1-789-900,后来权利人变更的补充注册是 VA 1-433-242。这图案的线条、比例,还有标志性的绿色,全受保护。未经授权,不得使用!

(图片来源:https://amazon.com/;引用日期:2025-09-16)
如您不幸收到了TRO邮件,店铺资金被冻结了,可以联系赛贝为您免费提供预估和解金和应对方案。如果委托赛贝进行和解,只要最终谈到的和解金是你不接受的,赛贝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赛贝自有美国律所,20年诉讼经验,与GBC/Keith/David等众多原告律师交手经验丰富,熟悉对手风格,我司判断为不侵权链接,有大量0和解并恢复链接案例,并代理众多已缺席判决卖家,追回大量被划走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