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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拼多多主题曲版权问题浅谈在抖音上翻唱和改变歌曲是否涉及侵权

发布日期:2018-08-07 作者:田冰夏/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最近朋友圈、媒体各处都在讨论拼多多售假遭工商局调查的话题,拼多多这个在短短三年间发展起来并成功拥有3亿多用户群体的独角兽,在我们大众的口中是如此的褒贬不一,但不管怎么说,它已经成为了目前除了阿里和京东之后在中国又一大有着广大拥趸的电商平台。在很多人都在说拼多多卖假货,说他是山寨大王侵犯别人商标专用权的时候,你是否还记得拼多多的洗脑广告神曲?我想你现在耳边应该已经开始在回荡这样一段歌词了:“ 拼多多,拼多多,拼得多,免得多……”,诶,这首歌怎么这么熟悉,是不是在哪里听过?这不就是之前的洗脑神曲《好想你》吗?“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是真的真的好想你,不是假的假的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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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拼多多被冠以“山寨大王”之名,这首歌是不是也是侵权了呢?为此笔者专门去网上搜了一下,发现早在2016年9月,拼多多就与益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达成一致,邀请原唱朱主爱演唱改编后的拼多多主题曲。在购买使用版权后,才发布这首宣传曲。看来拼多多也不是说不懂知识产权,在这种传播面特别广的广告曲面前,它还是认真的,只是在很多卖家产品那里,它就开始打点擦边球。


不得不说拼多多很聪明,《好想你》这首歌中歌词“好想你”重复了很多次,这种循环往复的歌唱很容易在听众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想想你是不是听完这首歌以后脑子里只有“好想你”这三个字,而且还一直挥散不去?另外三个字的结构富有韵律,也是很方便记忆的,就像为什么《三字经》是儿童启蒙读物,就是因为它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富有节奏感,无疑拼多多在16年购买版权的决定从营销的角度上来说是非常正确的。这首歌曲对于拼多多企业的宣传也起到了很大的功劳。但是如果当时它没有从益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购买版权,可能今天我们要听到的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拼多多目前市场做的这么大,一旦被指广告语侵权,那这个侵权赔偿数额肯定不低,所以做企业一定要有法律意识,这里面知识产权又是企业资产的重点,所以不能不懂,接下来我们就来专门说说著作权(版权)这一块吧。


著作权包含着多种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而著作财产权体现了作者与作品的使用人之间的以对作品的一定利用方式为标的的商品关系,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拼多多对《好想你》这首歌曲进行了歌词上面的改编,作者对拼多多公司的授权应当是对作品改编权的授权。作品改编权有个特点,改编后的新作品,是原作和派生创作双重创作的产物,改作人依法享有对改编后产品的新的著作权。


在广告曲方面,拼多多还是尊重了人家的知识产权了,不管其他地方如何,单纯这一点的话,还是要给拼多多点个赞。反观国内其他一些名人,或许是对著作权这一块不了解,或者是没有尊重版权的意识,结果被别人告称侵犯作品版权,如之前《我是歌手》节目里羽•泉在以一首《烛光里的妈妈》获得冠军。这首经典老歌由谷建芬作曲、李春利作词,羽•泉演唱的版本在曲调和歌词上都做了改动,此外《我是歌手》在播出时词作者署名上也出现了错误。不管改编之后效果如何,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歌曲改编一定要原作者同意,著作权人有权要求支付费用。相比之下李健在演唱改编许飞的作品《父亲写的散文诗》时坚持要给许飞版权费,显得也更有风度和格局。


那么,你可能又要问了,现在抖音上不是有很多人翻唱或者是改编别人的歌曲吗?那这个算侵权吗?


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等作品。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可见,歌曲属于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依据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实践中一般掌握为公益表演翻唱节目,如果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所以关于抖音上面翻唱、改编别人的歌曲是否构成侵权,这个问题要分情况而言。一些人只是纯粹为了好玩,娱乐自己娱乐大家,当然作者一般也不会追究你的责任,因为出于另外一方面的考虑,原作者可能还会因为你的传播扩大了其作品的影响力。但是我们也知道,抖音上面有很多网红,他们利用很多途径和包装吸引了大量的流量,而互联网的时代是“流量为王”的时代,有了流量就可以变现,很难说有几个网红不是通过这种方式盈利的。所以一旦你的抖音号做大之后,可能就需要慎重考虑这个问题了,为了安全起见还是提前征得原作者为好。


其实说到底,法律所要做的就是在各方权利的较量和争夺中找到平衡,维持一种动态的平衡。只有这样社会才会有序的发展,人们在也才会有对社会的信任和安全感,没有法律的约束和执行,只会导致整个社会的无序竞争,最后受伤的只会是我们每一个人。著作权如此,其他权利也如此。通过拼多多的广告神曲,希望我们能对著作权有更全面的认识,也对法律有更多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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