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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认定时要考虑哪些因素?

发布日期:2020-08-21 作者: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我们在上一篇文章中谈到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和方法,主要是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三个步骤。


那么在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认定时,要考虑哪些因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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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根据专利证书、专利授权公告、专利登记薄、原告的主体资格证明等文件对专利权的主体予以确认,看看原告是否为合格的专利权人。


2、其次,确定外观专利设立是否已过保护期?


外观专利侵权认定一定是要求侵犯的是尚在保护期的外观专利,如果外观专利已过保护期,那么是不能认定为外观专利侵权的。


3、然后,要根据专利授权时的公告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什么?被控涉嫌侵权的产品是否与外观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应当首先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不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审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应当参照外观设计分类表,并考虑商品销售的客观实际情况,对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作出认定。


同类产品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前提,但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类似产品之间的外观设计亦可进行侵权判定。


4、接下来,需要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具体保护的设计范围是什么?设计要点是什么?被控涉嫌侵权的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与外观专利产品的设计相同或相近似?


(1)外观设计产品中的某些部分的设计是不受保护的,要予以排除。首先要排除申请日以前已有的公知的外观设计部分,其次,还要排除因产品功能而决定的外观设计部分,然后还要排除产品内部不可见部分的设计。


(2)经过上一步的排除后,结合专利权人提交或专利档案中记载的“设计要点图”,可以确定该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设计部位是什么,也就是要重点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3)将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该外观专利产品的设计相比较,判断两者是否相同或相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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