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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内容可以写在外观专利申请简要说明中?

发布日期:2020-03-19 作者: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必要时应当写明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简要说明是对产品图片或者照片的说明或限定,用来对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省略视图以及请求保护色彩等情况进行扼要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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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专利法实施后专利局对外观设计简要说明有了新的撰写要求,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简要说明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名称、用途及该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并且要指定一幅能表明该“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其中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和用途主要用于确定该外观设计产品的类别,“设计要点”则主要是指与现有外观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


那么外观专利申请简要说明要怎么写呢?哪些内容可以写在简要说明中呢?


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简要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用途。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

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

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指定的图片或者照片用于出版专利公报。


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内部结构。仅限下述情况可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1、外观设计产品的前后、左右或者上下相同或对称的情况,注明省略的视图;

2、产品的状态是变化的情况,例如折叠伞、活动玩具等;

3、产品的透明部分;

4、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四方连续等而无限定边界的情况,例如花布、壁纸等;

5、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用省略画法;

6、产品由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

7、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色彩;

8、新开发的产品的所属领域、用途、使用方法或使用场所;

9、设计要点及其所在部位;

10、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或组件产品的,应当写明,对于成套产品,必要时还应当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


以上就是外观专利申请简要说明的相关内容,可以发现要写好简要说明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一定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因此,在提交专利申请前最好先咨询专业的专利代理人。如果大家对这方面还有如何疑问,欢迎咨询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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