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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商标创造“大”经济

发布日期:2016-06-16 来源:赛贝 作者:Rita

LOGO或商标,是企业形象的重要标志,向消费者传递特有的信息。近年来,许多知名公司都在更换“姿态”、“造型”, 大都与市场变化或者战略调整有关,有的化简,有的转繁。有的变华丽,有的变内敛。有的变色,有的变形。有的变端庄,有的变活泼。有的变骨感,有的变丰盈。

首先,整理几条化繁为简的例子,共同品味下“LESS IS MORE”的内涵。

其次,整理了几个通过内涵感官(色彩)传递不同品牌定位的例子,感受一下“色”的影响力。这里也搭下顺风车傍下“大款”,我们自己来知识产权平台的LOGO,也是一条变色龙。

在此,我也要给准备对商标”改头换面“的企业提个醒: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其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即属于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 而在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上加注注册标记,包括在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外的其他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并加注注册标记,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对已注册商标作局部或较轻微的改动(如改变商标文字部分的字体,或在不改变图形主体的前提下对图形部分作某些变动或增减等)的,属于《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所述的行为;但如果对注册商标的主体部分(包括文字和图形)进行较大的或根本性的改变,则该商标应视为一个新的商标,在此商标未经注册前就在使用中加注注册标记,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商标注册申请时,如果图案是黑白色的话,是可以改变颜色的,但字体是不能改变的;图案与文字的配置,也是不能任意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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