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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知道什么是“中国驰名商标”?一篇文章带你了解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及保护内容

发布日期:2018-07-10 作者: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我们在收看电视节目的时候,经常会听到一句广告词:请认准中国驰名商标。很多人不都清楚什么是中国驰名商标,以为是代表某个品牌质量好、信誉高,那么中国驰名商标跟商标有什么区别呢?申请了中国驰名商标有什么好处呢?今天,赛贝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解析中国驰名商标。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中国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well-known trademark)又称为周知商标,最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我国于1984年加入该公约,成为其第95个成员国。和其他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一样,依据该公约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我国商标法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


与普通商标相比,驰名商标更为公众知晓并享有较高的声誉,且一旦认定后,就享有特别法律保护的商标。


驰名商标的注册要求比普通商标更为严格,那么申请驰名商标究竟有什么好处呢?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对驰名商标的扩展保护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禁止不当注册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商标局可以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


2、禁止不当使用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


3、禁止作为商号使用

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予以撤销。我国修正后的商标法第十三条中将驰名商标的保护扩展至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正式以立法形式确立了对驰名商标的扩张保护。


4、禁止适用立案金额限制

驰名商标在立案调查假冒商标犯罪案件时,不受立案金额的限制。而普通注册商标在刑事立案时,则受立案金额的限制。


相信看了驰名商标的好处,很多企业都动心了,想要申请驰名商标,但是驰名商标可不是想申请就能申请得到的,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申请驰名商标,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条件有如下几点:


1、应当是经省工商局认定的省著名商标

省工商局认定的省著名商标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已经在当地得到了广泛的认可,有利于驰名商标的认定。且省工商局的评定已经为驰名商标的认定进行了第一道把关,节约了商标局对于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检验程序和时间。


2、商标的知名度高、信誉好

此处所说的知名度高是指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国内外的销售量大及销售区域广;广告发布情况良好;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高等。信誉度高的情况包括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以来经济指标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靠前;该商标最早使用且在连续使用等。


关于为什么要申请驰名商标以及驰名商标的申请条件就介绍到这里了,很多人目前对于驰名商标仍有许多误解,其实驰名商标并不是荣誉商标,也不是永久有效,且驰名商标也不等同于质量保证,对于企业来说,驰名商标是一种保护,但是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谁都无法保证自己的品牌是“常青树”,只有专注服务和产品,才能保证自己的品牌越做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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