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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邓紫棋商标注册案浅谈姓名被注册商标的维权方法

发布日期:2019-03-25 作者:陈大狮/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三月初,邓紫棋和经纪公司蜂鸟音乐解约的事情,就闹得沸沸扬扬,堪称本月第一瓜。邓紫棋在微博发表了个人声明,字里行间满是无奈。一直以来粉丝对其经纪公司无下限炒作艺人的方式早有不满,解约反而让粉丝大呼痛快。


谁想邓紫棋前脚刚宣布要和公司解约,后脚演唱会就被推迟了两个小时(官方称出现设备故障)。邓紫棋的粉丝心里可以说是憋着一肚子的火,对其经纪公司蜂鸟音乐有很大意见。而就在前两天,「邓紫棋版权已被公司注册」的话题,再一次把她送上了微博热搜。关联文章《邓紫棋与经纪公司解约,但艺名已被公司注册商标,或将面临改名》


邓紫棋的经纪公司蜂鸟音乐被扒出,早在2014年就将「邓紫棋」三个字申请注册为商标,分别在第9、14、16、25、35和41类商品和服务上,其中在41类上注册了以下这些和明星生存息息相关的服务:组织表演(演出); 在线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出版; 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 书籍出版; 音乐制作; 录像带发行; 作曲; 演出; 娱乐; 演出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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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紫棋在2008年正式出道,第一张个人专辑《G.E.M》发表后大获好评,横扫各大颁奖礼,斩获得各种新人奖,开始了明星之路。但是很多人不知道,邓紫棋并不是她本名,她本名叫邓诗颖,邓紫棋只是她的艺名。这让「邓紫棋」被注册为商标一事,成为了热门话题。


邓紫棋艺名被公司注册,而且都是和邓紫棋作为音乐人、艺人这样一个身份息息相关的类别,这就意味着在解约后,她恐怕再也不能使用「邓紫棋」这个姓名演出和参加活动了,这就尴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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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公司的确是不厚道,但是网友们骂归骂,我们还是要从法律层面来看,邓紫棋下一步应该怎么维权。


目前来看,一个有效的途径是:主张姓名权,无效以其姓名注册的商标。


我们先了解一下与之相关的一些法律规定:

1.《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该条规定的「在先权利」是指在诉争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已经取得的,除商标权以外的诸如商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其他权利。

2.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法学理论通说认为,姓名,不仅包括正式的登记姓名,而且也包括笔名、艺名、别号等。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二十条明确指出:当事人主张诉争商标损害其姓名权,如果相关公众认为该商标标志指代了该自然人,容易认为标记有该商标的商品系经过该自然人许可或者与该自然人存在特定联系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商标损害了该自然人的姓名权。


首先,我们要明确,商标法是将姓名权作为在先权利进行保护的,即使商标享有排他性、独有性,也不能违反他人的在先权利。


其次,邓紫棋作为艺名,是否享有姓名权,答案是肯定的。


2018年,被称为金龟子姐姐的刘纯燕,通过主张其享有「金龟子」的姓名权,无效掉了已经注册长达12年之久的「金龟子」商标。如果「金龟子」都可以通过主张姓名权的方式维权,那么「邓紫棋」这个更像人名的姓名,主张姓名权成功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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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法院在评判姓名权和商标权之间的关系的时候,会有哪些方面的考虑呢?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就是知名度。通过主张姓名权去无效一个同名商标的时候,一般要认定这个作为商标的姓名是否和某个自然人建立了特定联系,也就是说在公众心中的知晓程度。


商标的识别和区分作用主要面对消费者,所以如果邓紫棋在公众心中的知晓程度很高,又有商品贴着「邓紫棋」这一商标,那消费者很容易认为这个商品和歌手邓紫棋有关,会导致消费者对这一商品来源产生误认,这就违反了商标申请的规定,依法是可以予以无效的。


邓紫棋这件上了热搜的艺名版权事件,令小贝想起了2016年的乔丹商标案件。


篮球运动员Michael Jeffrey Jordan(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主张其姓名权,撤掉乔丹体育「乔丹」系列商标。案件历时长达四年,前后上诉68次,才成功撤销10件「乔丹」系列商标中的3件「乔丹」中文商标,在当时引发了很大的影响,在知识产权界也是具有突破性的重要意义。


正是通过这件案件,确立了自然人姓名权受《商标法》「在先权利」保护的三大条件。


1.该特定名称应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

2.相关公众使用该特定名称指代该自然人;

3.该特定名称应与该自然人之间已建立稳定的对应关系。


「稳定对应」思路突破了原有「唯一对应」关系,表明最高院在保护自然人在先姓名权的问题上采取了较为宽松的态度,同时最高院确立的「三大条件」也为今后的司法实践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案例标准。


从此之后,业界做无效申请的时候,主张姓名权一般都会较容易被商评委认可。所以,小贝认为,邓紫棋如果主张其姓名权,要想无效掉蜂鸟音乐公司的商标,赢面还是很大的。


14日,邓紫棋在微博发文,连发三遍自己的名字「邓紫棋」,表达了坚决捍卫自身权益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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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无论是邓紫棋(艺名)还是邓诗颖(原名),在粉丝心中,都是那个温暖、有才的姐姐(解解)啊。就像有粉丝说的,公司留下的只是一个名字,而邓紫棋获得的是歌唱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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