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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注册全类商标,究竟该如何防止跨类别商标侵权?

发布日期:2019-02-14 作者: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我国商标有45个大类,每个大类下还有若干个小类,注册商标时,必须选择至少一个商标类别。这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只选择了其中一个或几个类别,别人也可以在其他类别上注册跟我们一样的商标,这就可能会涉及到商标侵权。


特别是许多我们认为可能是一个类别的东西,其实并不在同一个分类里,这就容易造成注册人在申请注册时造成了一些疏忽。如果你只选择了其中一类,那么就会面临被抢注了另一类相似类别,造成混淆而无能为力的情况。


商标注册技巧:企业该如何选择商标注册类别


当然如果注册全类商标就不会存在这种问题,但是全类商标注册对一些中小企业来说也不够实际,因为商标注册和商标续展都是一笔不少的费用。那么对于这部分企业来说究竟要怎样做才能避免跨类别商标侵权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要回到商标注册和商标保护的本身。


首先,我们需要确定自己的经营范围。


简单来说,就是要想好自己会开展什么业务,靠什么盈利。再以此为出发点,根据商标分类来注册。


例如你开了一家甜品店,店内的业务有奶茶、蛋糕。你就可以选择29类(奶茶:以奶为主)、30类(蛋糕)、32类(奶茶:以茶为主),这时候还要想想,是否会提供一些餐饮服务?如果有,还要在43类(餐饮服务)中注册。


将自己可能会涉及到的业务考虑周全进行注册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从根本上避免日后发生商标纠纷而面临处罚。


其次,应在注册时用心选择商标和标识。


前期准备工作往往是后期保护工作的基础,如果选择了一个已被广泛使用的词汇作为商标,显然就不太明智了。比如中粮集团在葡萄酒上使用了"长城"作为商标,而在中国,以"长城"作为产品商标的企业太多了,较为知名的就有长城电扇、长城汽车、长城润滑油等等。所以,即使"长城"葡萄酒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也不能阻止他人使用该商标——因为他人早已经注册在先了。


商标是彰显商品来源和质量的商业标记,当中粮集团花费财力、精力宣传"长城"葡萄酒的时候,注册在其他商品上的"长城"商标也会跟着沾光,这就是所谓"傍名牌",不过是合法的傍名牌,属于自己找着让别人傍。反之,如果有的"长城"牌商品粗制滥造,坑害消费者,那么对"长城"品牌的破坏力是非常大的,企业可能需一再宣传此"长城"非彼"长城",用尽力气来划清界线。


最后,企业应努力使自己的商标成为驰名商标。


商标通过长时间的使用,保持商品的质量,提高商誉,最终可以使一个普通的商标成为驰名商标,这是企业对商标进行跨类保护的最终之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即使是在不同商品类别上使用驰名商标的标识,如果容易造成混淆,也会不予注册并停止使用。


除了精心选择商标,进行全类注册或者注册联合商标之外,企业还应尽量不更换商标,保持商品的质量,并进行持续不断地宣传。当建立了一定商誉之后,还需要注册打假维权。因为假货不但蚕食了企业的利润,更严重的是它会损害品牌的商誉和价值。


除了这三点之外,赛贝知识产权平台建议,中小企业也时常主动进行商标监测,谨防近似商标的出现对企业造成影响,留心那些未被驳回,进入公告期的商标。必要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提出异议。捍卫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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